第三方仓储物流货品多 火灾防范需谨慎

2020-08-11 14:01:05
第三方仓储物流货品多 火灾防范需谨慎
第三方仓储物流区域,具有建筑面积大,储存货物多,经济价值高,火灾危险性大,扑救难度高等特点,一旦发生火灾,燃烧迅速,浓烟密布,极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,甚至是人员伤亡。
为深刻吸取各地第三方仓储物流火灾事故教训,进一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开展,近期郑州市防火委员会下发通知,组织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、郑州市公安局、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等多个部门,抽调专人成立专项督导小组,与各辖区消防大队合力,分区域对全市以及周边县区的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和批发市场,展开了为期一周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。
检查过程中,工作人员秉持严格执法、依法监管的原则,力求细致入微、清查彻底,坚决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存在隐患的地方,而作为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的负责人、管理人以及员工,为了全面确保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,消防部门再次呼吁,一定要落实自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做好以下几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:
 1、源头把控,不留潜在隐患。
 第三方仓储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储存货物品类的不同,选择正规的第三方仓储物流场所,正规第三方仓储建筑均有规划、设计以及验收的合法手续,可以很大程度减少后期使用时因为设计缺陷而诱发的各类事故;仓库承租方在于房东签署合同时,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,以作为日后万一发生纠纷时划分责任的依据,平时也要与房东共同做好火灾防范的各项措施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。
 2、分门别类,便于存放管理。
 按照存放物品的火灾危险性,仓库可以分为甲乙丙丁戊五大类,与甲乙类易燃易爆物品相对直观的危险性不同,丙类物品种类繁多,市面上很常见,如动植物油、棉麻制品、谷物面粉、电子产品等,极易让人忽略掉它们本身存在的火灾危险性,从而降低它们的存放标准,这是极其不应该的。
  3、人员管理,逐层逐级落实,禁止“三合一”现象。
 单位内要明确防火第一责任人和防火专职消防人员;仓库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分类、性质,要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;距离消防队站较远的大型仓库要建立专职消防队;要建立健全落实仓库值班、巡逻制度;仓库内禁止住宿办公、开火做饭。
  4、电气使用,符合防火规范,禁用大功率电器。
 甲乙类物品和丙类液体库房电器装置必须符合防爆规定;库房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和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;每个库房要单独设置配电开关箱;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磁炉、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。
 5、火源管理,落实动火制度,杜绝遗留火种。
 仓库必须设置禁火标志,建立并落实火种交出登记制度;因施工确需明火作业时,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,并落实监护、防火措施,动火作业结束后,应检查并确认无遗留火种;库区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。
6、消防设施,合理合规设置,保证完整好用。
按照库区面积大小,合理合规设置室外和室内消火栓、灭火器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,丙类仓库需设置疏散照明等。
 7、建筑防火,不宜低于二级,注意防火间距。
 仓库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不应过大,露天物品要分类、分堆、分组、分垛存放,甲类仓库与民用建筑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米,与厂房不得小于15米,与其它仓库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;有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仓库应设置防爆泄漏设施;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都不应少于2个。
 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往往占地面积大,经营商户多,在日常管理中,建议各相邻商户之间,一定要共同维护好整个区域的消防安全,合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,相互督促,相互提醒,发生问题时相互协助。最后,提倡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或者是个人购买火灾财产险,以便在风险来临时备以不时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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