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方仓储物流配送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

2020-04-07 14:09:58
第三方仓储物流配送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
  近几年来,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,县级以上城市的第三方仓储公司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。由于第三方仓储公司方便快捷,经济实惠,深受客户青睐,因此第三方仓储公司发展迅猛。然而,第三方仓储公司在物流配送过程中也经常出现遗失损毁货物情况。对于损失数额及赔偿数额第三方仓储公司与客户经常发生纠纷,为此,有必要对第三方仓储物流配送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。
  一、 第三方仓储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类型
  第三方仓储合同主要包括汽运第三方仓储合同、航空第三方仓储合同、铁路第三方仓储合同。笔者针对经常接触的汽运第三方仓储进行分析。汽运第三方仓储合同包括书面与口头两种。书面合同又包括 合同和格式合同。从性质上讲,第三方仓储合同就是运输合同,主要受《合同法》第304条、311条、312条约束。口头合同表现在:用客运车辆运输体积较小、急用的物品,通常是物流配送方付运费,只是记个车号和司机的手机号码和车辆到达地点,司机记个收货人的手机号码即可。无需签订合同。形式简单,方便快捷。书面合同表现在第三方仓储公司与客户之间签订。
  二、 损失数额的界定及救济
  客户物流配送的货物的损失数额是发生纠纷后的一个难题,因为口头合同及简单的物流配送单,无法界定客户物流配送的物品的数量和价值。货品名称的填写,应该尽量明确,详细。比如物流配送货品的名称、品牌、型号、价值。如果只是笼统些耗材、机器、设备,很难确定损失数额。为进一步确定损失数额还要保管好物流配送货物的购买发票、以及与收货人之间签订的合同。
  三、 赔偿数额的界定及救济
  确定了损失数额还不能完全确定赔偿数额。因为物流配送单有很大的讲究,如果不仔细阅读,很可能受到的损失得不到完全的赔偿或者获得极少的赔偿。物流配送单上通常有保价一栏,也就是保价条款。如果填写了保价条款,可能要多交一些运费,可是一旦货物出现遗失或损毁,第三方仓储公司将要按照声明的价值进行赔偿。如果填写不保,那将按照物流配送单条款上列明的方法进行赔偿,通常都是比照运费的若干倍进行赔偿。如果物流配送单的保价出现空白,对于如何赔偿,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因人而异。如果物流配送人经常委托承运人物流配送货物,知晓保价与不保价的区别,就可以按不保价赔偿。反之,除非承运人能证明已告知物流配送人保价的重要性,否则要按保价赔偿。
  保价条款实质上是一种格式合同,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有义务提请对方注意并对此予以说明。按照新颁布的《合同法》解释二第六条规定: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,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、符号、字体等特别标识,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,人们 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“采取合理的方式”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。比如保价及货物损毁赔偿方法等条款可以用不同与别的条款的字号、字体、颜色突出显示,印刷在比较显眼的位置,只要一通常标准,就可知内容,可以说承运人尽到了注意义务。
  四、 第三方仓储合同与道德风险
  第三方仓储运输合同由于是格式合同,许多人在物流配送时为了省钱均选择了不保价运输,因此给部分物流配送公司留下可乘之机。
  河南诚信第三方仓储运输有限公司经过十余年不断的发展、创新,完善了一套科学的第三方仓储管理系统,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管理团队,造就了一只的企业队伍;公司于2014年6月起全新上线了量身定制的第三方仓储管理系统,依托互联网和云存储、云计算技术,实现了客户货物信息的全流程可见可查可追溯的实时信息交换;货物信息均可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查询,货物信息实时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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